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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0-2021学年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1-10-18  来源:   点击量:

各二级学院:

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,促进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鼓励学生刻苦学习、奋发向上,根据我校评奖评优工作安排,现开展2020-2021学年学校评奖评优工作,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评定范围

2018级、2019级、2020级在我校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本科学生。

二、评定细则

严格按照《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执行》(2020版)、《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三好标兵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》(2020版)、《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奖励办法》(2020版)执行。

三、设立奖项及评定标准

1、校级奖学金

特等奖学金:按全校总人数的1‰评定,每学年3000元;

一等奖学金:按本专业在校学生数的3%评定,每学年2000元;

二等奖学金:按本专业在校学生数的7%评定,每学年1000元;

三等奖学金:按本专业在校学生数的15%评定,每学年500元;

单项奖学金:无比例限制,凡获奖者每次奖励200元;2、三好学生按本班学生数的10%评选;

3、优秀学生干部按本班学生干部数的10%评选;

4、先进班集体按在校班级的10%评选,获奖班级奖励1000元。

四、评定要求

1、2020-2021学年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现象者,不予参加本次评奖评优的评选;

2、2020-2021学年受到政法部门处罚或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、二级学院处分者,不予参加本次评奖评优的评选;

3、参评学生德育成绩考核认定为“良”及以上,公共选修课60分认定合格,大学生安全教育课程80分认定为合格,未合格者,不得参加本次评奖评优的评选;

4、在校级奖学金评定中获得国家级奖学金者只享受校级奖学金荣誉;

5、校级奖学金之间不允许兼得;

6、综合测评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、加分错误、材料错误、材料缺失现象者,取消学生评奖及评优资格,且评优名额作废;

7、符合评优条件的学生,通过学工系统中资助管理(奖助学金申请)进行申请;

8、申请先进班集体的班级,填写《先进班集体审批表》、提交申请书、申报材料,由辅导员签署意见,二级学院审核后,交学生处;

9、《2020-2021学年校级奖学金、三好标兵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》(见附件见1)按年级、专业、班级排列进行汇总,二级学院审核后,交学生处;

10、本次评奖评优上交材料经二级学院领导签字、盖章后,于11月11日之前将电子版、纸质版送交学生处。

五、发放办法

校级奖学金在公示无异议,辅导员签署意见,二级学院审核,学生处审查,主管院长批准后,由学生处上报计划财务处,奖学金由计划财务处核发。

附件:2020-2021学年校级奖学金、三好标兵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

附件

2020-2021学年校级奖学金、三好标兵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

序号

二级学院

专业班级

学号

姓名

校级奖学金

三好标兵

三好学生

优秀学生干部

备注

1

会计学院

会计1801


特等奖学金

/否

/否

/否

荣誉






一等奖学金










二等奖学金










三等奖学金










单项奖学金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学生处

2021年10月1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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