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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校园禁烟及安全用电的工作方案

发布日期:2021-04-13  来源:   点击量:

各处(室)、二级学院(部):

根据陕西省卫健委、陕西省教育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陕卫促进函〔2021〕32号)文件精神及我校安全用电管理要求,同时,为巩固我校2020-2021学年“尊师乐学 行知合一”学风建设系列活动优秀成果,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,现制定校园禁烟及安全用电工作方案,具体内容如下:

一、组织机构

成立校园禁烟及安全用电领导小组。

组长:毛永波

副组长:侯方勇 王军民

成员:钟声扬 刘鑫 庄星 牛朝辉 何雷 杨伟华 孙博 陈蕾

校园禁烟及安全用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楼108室。

二、工作内容

(一)校园禁烟

1.校园内全面禁止吸烟,即无人吸烟、无烟味、无烟头。室内不得摆放任何烟缸烟具。

2.校园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,无烟草广告,无烟草赞助。

3.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。广泛张贴或摆放禁烟标识,积极组织教职工、学生签订控烟承诺书,开设含有烟草危害知识普及的健康教育讲堂。

4.各二级学院开展定期检查及自评,维护校园无烟环境,持续巩固提升校园禁烟成效。

(二)安全用电

1.学生宿舍内禁止存放或使用大功率电器,如电火锅、电磁炉、电饭煲、电热玻璃台板、电炉、电热褥(电热毯)、电热杯(锅)、电热水棒(电热水器)、电水壶等;禁止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,如:汽化炉等。

2.禁止学生外带生鲜类食品在宿舍进行加工制作。

3.加强个人安全节约用电意识,随时检查用电情况,一旦发现有破损、漏电、接头老化、发热或绝缘损坏、带电外露等问题,应及时断电并向相关部门汇报,由专业人员检查修理,禁止私自操作处理。

4.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宿舍用电方面的规章制度,如有特殊情况用电,必须得到学校相关部门的允许,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和责任由用电人自己承担。

(三)检查与奖惩

由学生处、后勤服务处对无烟校园建设及安全用电工作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。

检查过程中,对优秀成果予以相应奖励,对各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二级学院予以全校通报批评,对违反学校禁烟及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的学生,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或相应处分,造成损失者将追究其责任;

三、工作要求

(一)高度重视,认真负责

加强校园禁烟及安全用电工作,是学校落实“尊师乐学 行知合一”优良学风建设、提升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基础工作,要高度重视这一既具基础性,又具全局性的重要工作。

(二)精心组织,确保成效

为确保工作成效,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自身职责,周密组织,积极落实各项工作。全校师生要全力配合,为安全校园、无烟校园贡献力量。

(三)加强协作,密切配合

各相关部门应树立集体意识、大局意识、合作意识,本着对学校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精神,切实加强人员、部门间的协作与配合,确保工作圆满完成。


学生处 后勤服务处

2021年4月1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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