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(系):
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和我校《关于2022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,为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,切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4月3日至4月5日放假,共三天。4月2日(星期六)学生上课,执行4月4日(星期一)教学计划。
二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
(一)外出和返校要求
1.倡导学生非必要不离校,离校学生不出省,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,须严格落实离返校登记制度,通过“我在校园”平台进行离校报备,详细上报外出地点、外出时间、返校时间。
2.放假期间精准做好学生动态管理,坚持落实晨午晚检制度,持续引导教育学生自觉做好体温监测和健康管理,如学生出现发热、咳嗽、乏力、呕吐、腹泻等症状,及时进行应急处置,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学生处。
3.教育全体学生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和管理,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及人员密集场所,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,注意人身安全,一旦发现有不按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疫措施、未履行离校审批手续外出或翻墙外出、外出私自更改行程或隐瞒行程等行为,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。
4.认真做好学生返校前身体健康风险评判。所有外出学生返校前须通过“我在校园”平台进行返校申请,未经审批不得擅自返校;返校时自觉配合测温及一码通、行程码的查验工作;体温异常、一码通为黄色或红色的外出学生须第一时间向所在二级学院(系)报告,由二级学院(系)妥善处理。对无故滞返学生要逐一跟踪、联系家长,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学生情况。
(二)留校学生管理
1.认真做好留校学生日常管理工作,引导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,合理安排作息,提高自身抵抗力,强化留校学生关心关爱和重点人群心理疏导。
2.增强安全防范意识,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学校门禁及宿舍管理等制度要求,对晚归、夜不归宿、打麻将、喝酒酗酒、使用违规电器等不良行为,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。
三、做好值班值守,有效预防突发事件
1.做好假期值班工作,值班人员须24小时在岗,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岗、离岗,如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赶至现场进行妥善处理并上报学校总值班室,总值班电话:029-62976816。
2.全体学工人员要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,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,确保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。
学生处
2022年4月2日